Müller-Lyer

2020-11-17

筋開腰軟會旋轉-開放式關係的理解誤區

德國社會學家Müller-Lyer 在他1930年的作品The evolution of modern marriage 標示出了婚姻三個動機(motive):a.經濟 b. 子嗣 c. 愛情,隨時間跟歷史進展演化到現代的排列組合變化。 演變過程為:abc>bac>cab 所以離婚率高是有跡可循的(無誤),婚姻都詳列定義是人就責任義務還有權利的組合。離婚也是在探討資源的分配,所以是很多人用錯誤的心態期待婚姻,然後等到必然的結果。 Monogamy (一對一組合)、polygamy(一對多組合)、group marriage(多對多組合)是婚姻的三種型態。前面三種是人數分,若照型態分大致還有下列兩種:開放式、封閉式。 但我其實今天寫的是昨天的延伸,還是要跟大家談戀愛。今天的主題是:開放式關係(open relationship)。 開放式關係正常有幾種可能結果,一是走進開放式婚姻,二是回到封閉式關係,三是分手。 開放式關係理想狀態是雙方完全坦誠的基礎下去定義彼此的模式,單純性開放還是愛也可以開放? 接下來的討論開始之前,先聲明我支持同婚,我不是八股衛道份子,我只是把我常翻白眼的邏輯拿出來討論一下。 開砲之前先理一下什麼樣子的人會選擇開放式關係不論婚姻或者單純交往: 1. 看透婚姻若是以愛為基礎是違背人性的人 2. 騎驢找馬的人 […]